10月28日上午,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应用情况的通报》中17户动态监控存在问题的“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应用情况的通报》精神,并对我市未按要求使用动态监控设施设备的17户道路运输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责令各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并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会议要求全市各“两客一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企业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流程执行,确保运营安全。会议确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认真对照电子运单、动态监控等方面问题,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设施行政处罚,不再进行约谈。会后,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参会各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下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通报的17户企业进行复检复查,检查其整改完成情况,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各“两客一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重点查处人为遮挡、扭动、关闭监控摄像头等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安全。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