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你好 ,现在在外省工作,要在长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缴存地出具什么材料?审核通过要多久?
发布时间:2022-08-02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如您所述,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系统缴存职工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证明》以及公积金缴存明细。省外缴存公积金的主借款人提供户口本(户籍需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
如您申请使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则贷款流程及时限如下:
1.申请: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贷款要件,交给开发商,由开发企业代其向中心提交。
2.审核: 开发企业携带相关要件到贷款经办中心商品房一科(或辖区分理处)办理贷款审批。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对贷款要件进行审核 ,并将贷款信息录入系统。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面签、抵押:由贷款经办银行预约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首付款收据、银行卡,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面签和办理抵押业务。审核通过后,系统输出特别条款及委托冲还贷款协议等文本,由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办理时限:面签以银行预约时间为准,如职工携带材料无误,面签当日办结。面签、抵押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资金请领、放款: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经中心复核后通知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向中心请领资金并放款。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回复时间: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