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从长春市2023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视频会上获悉,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40天。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提前研判,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健康、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
据介绍,此次春运期间,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客流回暖、百姓出行结构调整、天气变化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岗位人员守牢安全底线,将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到春运工作的各个环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深入一线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执法力量,加大重点区域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客运班车站外发车、站外揽客、哄抬票价和“宰客”“甩客”“倒客”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黑网约平台”、勾结黑店宰客、旅游包车长期异地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为了给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健康、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建立完善的春运应急预案;加大运力投放,根据客流预测情况,编制《春运期间重点线路增加班次、车辆预案》,做好运力组织调度,统筹做好煤炭、粮食、蔬菜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组织,确保节日物资供应充足;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运力调配、服务设施衔接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完善售票服务,充分开展网上售票、手机售票和自助取票等手段,提高旅客购票的便利性;提升信息服务,改善候乘环境,并做好重点群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