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集成服务;在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配备“蜂巢”式自助取证柜……近日,从市规自局获悉,该局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为引领,坚持做优做强做实企业服务保障,全力构建便民利企新格局。
随着“啪”的一声脆响,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里的“蜂巢”式自助取证柜弹开一扇小门,不动产权证书静静地“躺”在里面。“真的像取快递一样方便,以前取证要提前过来排队取号。整个过程至少要两三个小时,现在五分钟就可以领到了,真的非常方便!”市民刘先生开心地说。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市规自局在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配备了“蜂巢”式自助取证柜,实现领证免排队、零等候,而且取证时间市民可以灵活安排,不受限制。同时在多个交房现场放置了自助取证柜、自助打证机,实现住权与产权现场同步办理。截至2022年年末,全市已有41个项目,39627套房屋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超10万人。
与此同时,2022年3月,我市率先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为群众“住有所居”提供保障。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簿册证中进行“单元赋码”,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贯通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交易登记全流程,串联宗地单元管理全生命周期。联合公证部门,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集成服务,将非涉税继承公证事项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窗口延伸到公证处,实现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路”,就可轻松办好业务。
此外,市规自局还创新服务,开展“绿色登记”。联合市金融办发布《关于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免收纸质材料的通告》,联网银行在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时,不再收取相关纸质材料,仅留存受理时扫描的电子影像档案,实现“无纸化”办公。发布《关于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商品房预售等业务的条件及流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对未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权登记,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期满后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即“预售一套,解除抵押一套,合同备案一套”。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在建建筑物、商品房自留抵押登记业务4538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约50亿元,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同时,市规自局进一步做优企业服务保障,建立预告转让制度。对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经属地政府同意,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申请建设手续。开展工业用地厂房按幢、层等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赋予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融资功能,使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得到高效利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助力企业发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