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畜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长春市畜牧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长牧字〔2017〕28号)的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拟授予长春市永旭牧业有限公司、长春兴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畜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夏广生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7515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邮编:130022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